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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7
各部门及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规定和通知,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并符合学院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条件见附件1)。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工作时间安排
9月20日前,申请人将《信息表》发至rensc@wxit.edu.cn;
9月21日-9月29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8:30-20:00之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10月10日左右,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10月14日前,完成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思想品德鉴定等相关工作;
10月19日-21日,申请人到人事处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0月下旬,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进行初审,上报材料。
三、学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见附件2(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务必认真阅读)。
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对照要求和条件认真对待,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 2015年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流程及材料要求.doc
附件4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doc
人 事 处
2015年9月17日